古 蘭 經 第 四 章 婦 女( 尼 薩 儀 )

這章是麥地那的,全章共計一七六節。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○○一 眾人啊!你們當敬畏你們的主,他從一個人創造你們,他把那個人的配偶造成與他 同類的,並且從他們倆創造許多男人和女人。你們當敬畏真主——你們常假借他的 名義,而要求相互的權利的主——當尊重血親。真主確是監視你們的。 ○○二 你們應當把孤兒的財產交還他們,不要以(你們的)惡劣的(財產),換取(他們 的)佳美的(財產);也不要把他們的財產並入你們的財產,而加以吞蝕。這確是 大罪。 ○○三 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對待孤兒,那末,你們可以擇娶你們愛悅的女人,各娶兩妻 、三妻、四妻;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們,那末,你們只可以各娶一妻, 或以你們的女奴為滿足。這是更近於公平的。 ○○四 你們應當把婦女的聘儀,當做一份贈品,交給她們。如果她們心甘情願地把一部分 聘儀讓給你們,那末,你們可以樂意地加以接受和享用。 ○○五 你們的財產,本是真主給你們用來維持生計的,你們不要把它交給愚人,你們當以 財產的利潤供給他們的衣食。你們當對他們說溫和的言語。 ○○六 你們當試驗孤兒,直到他們達到適婚年齡;當你們看見他們能處理財產的時候,應 當把他們的財產交還他們;不要在他們還沒有長大的時候,趕快浪費地消耗他們的 財產。富裕的監護人,應當廉潔自持;貧窮的監護人,可以取合理的生活費。你們 把他們的財產交還他們的時候,應當請人作見証。真主足為監察者。 ○○七 男子得享受父母和至親所遺財產的一部分,女子也得享受父母和至親所遺財產的一 部分,無論他們所遺財產多寡,各人應得法定的部分。 ○○八 析產的時候,如有親戚、孤兒、貧民在場,你們當以一部分遺產周濟他們,並對他 們說溫和的言語。 ○○九 假若自己遺下幼弱的後裔,自己就會為他們而憂慮;這等人,應當也為別人的孤兒 而憂慮,應當敬畏真主,應當對臨終的病人說正當的話。 ○一○ 侵吞孤兒的財產的人,只是把火吞在自己的肚腹裡,他們將入在烈火之中。 ○一一 真主為你們的子女而命令你們。一個男子,得兩個女子的分子。如果亡人有兩個以 上的女子,那末,她們共得遺產的三分之二;如果只有一個女子,那末,她得二分 之一。如果亡人有子女,那末,亡人的父母各得遺產的六分之一。如果他沒有子女 ,只有父母承受遺產,那末,他母親得三分之一。如果他有幾個兄弟姐妹,那末, 他母親得六分之一,(這種分配),須在交付亡人所囑的遺贈或清償亡人所欠的債 務之後。——你們的父母和子女,誰對於你們是更有裨益的,你們不知道——這是 從真主降示的定制。真主確是全知的,確是至睿的。 ○一二 如果你們的妻室沒有子女,那末,你們得受她們的遺產的二分之一。如果她們有子 女,那末,你們得受她們的遺產的四分之一。(這種分配),須在交付亡人所囑的 遺贈或清償亡人所欠的債務之後。如果你們沒有子女,那末,你們的妻室得你們遺 產的四分之一。如果你們有子女,那末,她們得你們遺產的八分之-。(這種分配) ,須在交付亡人所囑的遺贈或清償亡人所欠的債務之後,如果被繼承的男子或女子 ,上無父母,下無子女,只有(同母異父的)一個弟兄和一個姐妹,那末,他和她 ,各得遺產的六分之一。如果被繼承者有(同母異父的)更多的兄弟和姐妹,那末 ,他們和她們,均分遺產的三分之一。(這種分配),須在交付亡人所囑的遺贈或 清償亡人所欠的債務之後,但留遺囑的時候,不得妨害繼承人的權利。這是從真主 發出的命令。真主是全知的,是至容的。 ○一三 這些是真主的法度。誰服從真主和使者,真主將使誰入那下臨諸河的樂園,而永居 其中。這是偉大的成功。 ○一四 誰違抗真主和使者,並超越他的法度,真主將使誰入火獄,而永居其中,他將受凌 辱的刑罰。 ○一五 你們的婦女,若作醜事,你們當在你們的男人中尋求四個人作見証;如果他們已作 見証,你們就應當把她們拘留在家裡,直到她們死亡,或真主為她們開辟一條出路。 ○一六 你們的男人,若作醜事,你們應當責備他們倆;如果他們倆侮罪自新,你們就應當 原諒他們倆。真主確是至宥的,確是至慈的。 ○一七 真主只赦宥無知而作惡,不久就悔罪的人;這等人,真主將赦宥他們。真主是全知 的,是至睿的。 ○一八 終身作惡,臨死才說:「現在我確已悔罪」的人,不蒙赦宥;臨死還不信道的人, 也不蒙赦宥。這等人,我已為他們預備了痛苦的刑罰。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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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 蘭 經 第 三 章 儀 姆 蘭 的 家 屬( 阿 黎 儀 姆 蘭 )

這章是麥地那的,全章共計二○○節。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○○一 艾列弗,倆目,米目。 ○○二 真主,除他外,絕無應受崇拜的;他是永生不滅的,是維護萬物的。 ○○三 他降示你這部包含真理的經典,以証實以前的一切天經;他曾降示《討拉特》和 《引支勒》 ○○四 於此經之前,以作世人的向導;又降示証據。不信真主的蹟象的人,必定要受嚴厲 的刑罰。真主是萬能的,是懲惡的。 ○○五 真主確是天地間任何物所不能瞞的。 ○○六 你們在子宮裡的時候,他隨意地以形狀賦於你們。除他外,絕無應受崇拜的;他確 是萬能的,確是至睿的。 ○○七 他降示你這部經典,其中有許多明確的節文,是全經的基本;還有別的許多隱微的 節文。心存邪念的人,遵從隱微的節文,企圖淆惑人心,探求經義的究竟。只有真 主和學問精通的人,才知道經義的究竟。他們說:「我們已確信它,明確的和隱微 的,都是從我們的主那裡降示的。惟有理智的人,才會覺悟。 ○○八 我們的主啊!在你引導我們之後,求你不要使我們的心背離正道,求你把從你那裡 發出的恩惠,賞賜我們;你確是博施的。 ○○九 我們的主啊!在無疑之日,你必定集合世人。真主確是不爽約的。」 ○一○ 不信道者所有的財產和子嗣,對真主的刑罰,不能裨益他們一絲毫。這等人是火獄 的燃料。 ○一一 (他們的情狀),猶如法老的百姓和他們以前的各民族的情狀一樣;他們否認真主 的蹟象,故真主因他們的罪惡而懲治他們。真主的刑罰是嚴厲的。 ○一二 你對不信道者說:「你們將被克服,將被集合於火獄。那臥褥真惡劣!」 ○一三 你們確已得到一種蹟象,在交戰的兩軍之中;一軍是為主道而戰的,一軍是不信道 的,眼見這一軍有自己的兩倍。真主以他自己的祐助扶助他所意欲的人。對於有眼 光的人,此中確有一種鑒戒。 ○一四 迷惑世人的,是令人愛好的事物,如妻子、兒女、金銀、寶藏、駿馬、牲畜、禾稼 等。這些是今世生活的享受;而真主那裡,卻有優美的歸宿。 ○一五 你說:「我告訴你們比這更佳美的,好嗎?敬畏者得在他們的主那裡,享受下臨諸 河的樂園,他們得永居其中,並獲得純潔的配偶,和真主的喜悅。」真主是明察眾 僕的。 ○一六 他們說:「我們的主啊!我們確已信道了,求你赦宥我們的罪過,求你使我們得免 於火獄的刑罰。」 ○一七 他們是堅忍的,是誠實的,是順從的,是好施的,是在黎明時求饒的。 ○一八 真主秉公作証:除他外,絕無應受崇拜的;眾天神和一般學者,也這樣作証:除他 外,絕無應受崇拜的,他是萬能的,是至睿的。 ○一九 真主所喜悅的宗教,確是伊斯蘭教。曾受天經的人,除在知識降臨他們之後,由於 互相嫉妒外,對於伊斯蘭教也沒有異議。誰不信真主的蹟象,(真主不久就要懲治 誰),因為真主確是清算神速的。 ○二○ 如果他們與你爭論,你就說:「我已全體歸順真主;順從我的人,也歸順真主。」 你對曾受天經的人和不識字的人說:「你們已經歸順了嗎?」如果他們歸順,那末 ,他們已遵循正道。如果他們背棄,那末,你只負通知的責任。真主是明察眾僕的。 ○二一 對於不信真主的蹟象,而且枉殺眾先知,枉殺以正義命人者的人,你應當以痛苦的 刑罰向他們報喜。 ○二二 這等人的善功,在今世和後世,完全無效,他們絕沒有援助者。 ○二三 難道你沒有看見曾受一部分天經的人嗎?別人召他們去依據真主的經典而判決爭執 時,他們中有一部分人不願接受他的判決,他們是常常反對真理的。 ○二四 這是因為他們說:「火絕不接觸我們,除非若干有數的日子。」他們所捏造的,在 他們的宗教方面,已欺騙了他們。 ○二五 在毫無可疑的一日,我將集合他們,那時人人都得享受自己行為的完全的報酬,毫 無虧枉。在那日,他們怎樣呢? ○二六 你說:「真主啊!國權的主啊!你要把國權賞賜誰,就賞賜誰,你要把國權從誰手 中奪去,就從誰手中奪去;你要使誰尊貴,就使誰尊貴,你要使誰卑賤,就使誰卑 賤;福利只由你掌握;你對於萬事,確是全能的。 ○二七 你使夜入晝,使晝入夜;你從無生物中取出生物,從生物中取出無生物;你無量地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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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 蘭 經 第 二 章 黃 牛 ( 巴 格 勒 )

這章是麥地那的,全章共計二八六節。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一   艾列弗,倆目,米目。 二   這部經,其中毫無可疑,是敬畏者的向導。 三   他們確信幽玄,謹守拜功,並分捨我所給與他們的。 四   他們確信降示你的經典,和在你以前降示的經典,並且篤信後世。 五   這等人,是遵守他們的主的正道的;這等人,確是成功的。 六   不信道者,你對他們加以警告與否,這在他們是一樣的,他們畢竟不信道。 七   真主已封閉他們的心和耳,他們的眼上有翳膜;他們將受重大的刑罰。 八   有些人說:「我們已信真主和末日了。」其實,他們絕不是信士。 九   他們想欺瞞真主和信士,其實,他們只是自欺,卻不覺悟。 十   他們的心裡有病,故真主增加他們的心病;他們將為說謊而遭受重大的刑罰。 十一  有人對他們說:「你們不要在地方上作惡。」他們就說:「我們只是調解的人。」 十二  真的,他們確是作惡者,但他們不覺悟。 十三  有人對他們說:「你們應當象眾人那樣信道。」他們就說:「我們能象愚人那樣輕 信嗎?」真的,他們確是愚人,但他們不知道。 十四  他們遇見信士們就說:「我們已信道了。」他們回去見了自己的惡魔,就說:「我 們確是你們的同黨,我們不過是愚弄他們罷了。」 十五  真主將用他們的愚弄還報他們,將任隨他們彷徨於悖逆之中。 十六  這等人,以正道換取迷誤,所以他們的交易並未獲利,他們不是遵循正道的。 十七  他們譬如燃火的人,當火光照亮了他們的四周的時候,真主把他們的火光拿去,讓 他們在重重的黑暗中,甚麼也看不見。 十八  (他們)是聾的,是啞的,是瞎的,所以他們執迷不悟。 十九  或者如遭遇傾盆大雨者,雨裡有重重黑暗,又有雷和電,他們恐怕震死,故用手指 塞住耳朵,以避疾雷。真主是周知不信道的人們的。 二十  電光幾乎奪了他們的視覺,每逢電光為他們而照耀的時候,他們在電光中前進;黑 暗的時候,他們就站住。假如真主意欲,他必褫奪他們的聽覺和視覺。真主對於萬 事確是全能的。 二一  眾人啊!你們的主,創造了你們,和你們以前的人,你們當崇拜他,以便你們敬畏。 二二  他以大地為你們的席,以天空為你們的幕,並且從雲中降下雨水,而借雨水生許多 果實,做你們的給養,所以你們不要明知故犯地給真主樹立匹敵。 二三  如果你們懷疑我所降示給我的僕人的經典,那末,你們試擬作一章,並捨真主而祈 禱你們的見証,如果你們是誠實的。 二四  如果你們不能作──你們絕不能作──那末,你們當防備火獄,那是用人和石做燃 料的,已為不信道的人們預備好了。 二五  你當向信道而行善的人報喜;他們將享有許多下臨諸河的樂園,每當他們得以園裡 的一種水果為給養的時候,他們都說:「這是我們以前所受賜的。」其實,他們所 受賜的是類似的。他們在樂園裡將享有純潔的配偶,他們將永居其中。 二六  真主的確不嫌以蚊子或更小的事物設任何譬喻;信道者,都知道那是從他們的主降 示的真理;不信道者,卻說:「真主設這個譬喻的宗旨是甚麼?」他以譬喻使許多 人入迷途,也以譬喻使許多人上正路;但除悖逆者外,他不以譬喻使人入迷途。 二七  他們與真主締約之後,並斷絕真主命人聯絡的,且在地方上作惡;這等人,確是虧 折的。 二八  你們怎麼不信真主呢?你們原是死的,而他以生命賦予你們,然後使你們死亡,然 後使你們復活;然後你們要被召歸於他。 二九  他已為你們創造了大地上的一切事物,復經營諸天,完成了七層天。他對於萬物是 全知的。 三十  當時,你的主對眾天神說:「我必定在大地上設置一個代理人。」他們說:「我們 讚你超絕,我們讚你清淨,你還要在大地上設置作惡和流血者嗎?」他說:「我知 道你們所不知道的。」 三一  他將萬物的名稱,都教授阿丹,然後以萬物昭示眾天神,說:「你們把這些事物的 名稱告訴我吧,如果你們是誠實的。」 三二  他們說:「讚你超絕,除了你所教授我們的知識外,我們毫無知識,你確是全知的 ,確是至睿的。」 三三  他說:「阿丹啊!你把這些事物的名稱告訴他們吧。」當他把那些事物的名稱告訴 […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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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 蘭 經 第 一 章 開 端﹝法 諦 海﹞

這章是麥加的,全章共計七節。 一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二 一切贊頌,全歸真主,全世界的主, 三 至仁至慈的主, 四 報應日的主。 五 我們只崇拜你,只求你祐助, 六 求你引導我們上正路, 七 你所祐助者的路,不是受譴怒者的路,也不是迷誤者的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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